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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打击洗钱犯罪 对“套代购”说不!

发布时间:2023-05-12 08:25:07 | 点击:1569
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打击洗钱犯罪 对“套代购”说不!
文章来自北京反洗钱研究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不断推出优惠政策。2020年6月,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岛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的空子,打着“套代购”的名义招募水客买手,实际上进行着“跑分洗钱”之实。
       一、什么是套代购走私?
       代购是指用自己的额度帮别人购买离岛免税品。代购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亲朋好友代为购买,或者自己购买后送给亲朋好友,这种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另一种是以牟利为目的,利用本人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二、什么是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7月,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三、“套代购”走私洗钱风险
    (一)“套代购”走私活动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不法分子利用免税品与完税商品之间的价差,利用他人离岛免税品额度大量购买免税商品,通过乘坐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将免税商品有序带离出岛并销售给下游代购人员,再由下游代购人员销售至免税商品终端需求者,形成了 “购运储销”完整的供应链条,以达到倒卖牟利的目的,此种行为涉嫌走私等违法犯罪, 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套代购”过程中存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情况,极易诱发洗钱等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风险。
不法分子在进行“套代购”的过程中,常以租、借等手段大量收集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以批量购买免税商品,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存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极易诱发洗钱等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风险。
    (三)以“套代购”名义招募人员进行“洗钱”活动。
不法分子在网络上以”套代购“名义招募人员进行代购商品赚取差价、手续费等活动,实质是利用招募”套代购“人员的银行卡或其它金融工具帮助犯罪分子“洗钱”从而获取相应报酬,这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期“套代购”新型洗钱方式   
 
     1.犯罪分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群聊等方式“声称招募“代购”人员,前往海口各大免税商城代买免税商品并支付丰厚佣金,吸引“代购”人员报名。2.“代购”人员报名后会被犯罪分子要求携带本人名下银行卡,及该银行绑定的手机卡,并告知所在地点,等待其“同事”驾车接送至指定的免税城。3.“同事”驾车接到应招“代购”人员后,会以客户购买的免税品数量大、品类多单人不方便购买为由,要求“代购”人员前往持卡银行,联系“客户”将购买免税品的资金打入“代购”人员银行卡,由“代购”人员取出现金后分配给“同事”们一起分头排队购买。4.所谓的“客户资金”(实质为“来历不明黑钱")转入后,由“代购”人员在银行取现后交给在银行外等候的“同事”,随后该“同事”会声称其他人已经在免税城进行排队,暂时不需要“代购”人员前往购买为由,并支付“代购”人员之前承诺的佣金及其返回车费后离开。
“套代购洗钱”可能涉嫌的犯罪   
       根据“洗钱”所处不同阶段以及上游犯罪的不同,“洗钱”可能会涉嫌不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涉嫌洗钱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3)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跑分洗钱”通俗来说,就是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每转一定的金额收取相应的佣金,但“跑分洗钱”的本质其实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犯罪分子会通过网络招募“套代购”人员或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洗钱”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广大市民务必警惕“套代购”“跑分洗钱〞的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向他人“套代购”商品从而陷入“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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