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19:38:37 | 点击:8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公布)相关规定,切实提升天津市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做好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备案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义务,及时、完整、准确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及变更工作。
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时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备案路径
备案主体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tj.gov.cn/#/home),选择“市场主体一网通办”,使用个人用户或法人用户登录,点击企业服务中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通过核验后可直接进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填报。
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及备案要求,请参阅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二版)》。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下方咨询电话。
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咨询电话
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热线:021-58899966。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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