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00:00:00 | 点击:4
〔2025〕45号
当事人:
陆羿,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1982年出生。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陆羿账户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多个期货合约上通过虚假申报方式谋取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上海期货交易所决定:
1. 给予陆羿通报批评处分;
2. 责令改正,没收陆羿违规所得730667.57元;
3. 给予陆羿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之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