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间人签订居间合同时设定准入资格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16:35:41 | 点击:10尊敬的居间人:
为顺应期货市场发展方向、监管指导趋势,我司即日起加强居间人管理要求。计划暂停新签署居间人,并为续签居间人设定一定标准。初步标准建立如下:
1、准入资格标准:解除前一个月其介绍客户的日均权益不低于1000万元或解除前一个月为对应工作人员创造净收入不低于1万元,以上两个指标达到其一即可;
2、新签居间:新签居间人在准入审批的过程中,需要公司领导综合考核后,方可签订居间合同。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为试用期,根据其整体情况考核觉得是否继续存续关系;
3、居间人合作存续期的特别通知:居间合同的存续期统一调整为居间人与我司签订的居间合同生效日至当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其他说明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司,客服热线:4006926868。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