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解除居间关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8:07:30 | 点击:8根据《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承担居间人培训管理主体责任。除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协会提供的网络统一培训课程外,期货公司应当通过各种培训渠道和方式,切实提高居间人执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期货公司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居间人的现场培训,每次累计培训时长不得少于6小时。期货公司应当督促居间人及时完成培训课程,对于未完成培训的居间人,期货公司应当与其解除居间合同,同时向协会进行信息登记。”
鉴于在津投期货2025年9月开展的2025年第三季度居间人培训工作中,以下四名居间人:徐资辉、陈江华、王孝明、蔡旭珊未参加。根据《办法》要求,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与上述居间人解除居间关系。
特此公告。
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