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00:00:00 | 点击:15〔2025〕1号
当事人:
青岛龙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龙胶)
2024年6月11日,青岛龙胶在nr2406合约上自成交,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违规行为,依据该细则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中心决定:
1.给予青岛龙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
2.责令改正,对青岛龙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处4万元违规惩罚金。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日